(一)以学校为单位领取准考证。领取人需凭学校介绍信、考生名单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于12月1日—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到考点招生办公室(行政楼2120室)领取准考证。若未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考点将不再发放。
(二)考生可于12月2日14:00-16:00到考点熟悉考点、考场等相关情况。
(三)开考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9:15之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考生入座后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查验。考生根据考生号(报名序号)、身份证号登录计算机,在计算机上完成答题。考试全程考生不得中途退场。考试结束时,考生按监考指令提交答案,经监考教师核查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四)考生在入场时自备黑色水笔,不准携带其它任何私人物品(如:书籍、资料、笔记本和自备草稿纸以及具有收录、储存、记忆功能的电子工具、通讯工具等),否则作违纪处理。
(五)交通、餐饮、住宿等信息见附件3和附件4,也可通过考点电话或网络(学校招生信息网:zs.***.cn)查询。考生和带队教师等人员在考试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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