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鼓励具有特长并在比赛中表现突出或符合我院规定政策的考生报考我院,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赋予一定的素质特长考察记分:
序号赛项名称获奖等级获得分值1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个人一等奖10分个人二等奖8分个人三等奖6分团体一等奖8分团体二等奖6分团体三等奖4分2国家等级运动员国家一级运动员10分国家二级运动员8分
素质特长同类记分项目按高分值记分、不可累计。不同类项目累计加分高不超过10分。无符合素质特长考察记分条件的记分为零分。
素质特长考察记分项目的考生需提前向我院申请,于3月20日前将相关荣誉、奖励证书原件电子照片、素质特长考察记分申请表填好并签署中学意见、加盖公章后拍照发送至我院规定的邮箱内,纸质材料请通过中国邮政EMS或顺丰速运邮寄至我院(截止时间:3月20日,以邮戳为准、不接受其它各类快递),复核验证时查验原件。学院将于3月29日16:00─4月16日16:00公示经过初审符合素质特长考察记分条件的考生。
2018年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素质特长考察记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