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应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制订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说明”(附件5),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在制订过程中必须及时征询导师意见。《浙江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见附件6、7、8)电子稿1份、纸质稿加盖公章3份于2018年11月19日前交研究生院。
注:攻读中意项目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按照对应的联合培养方案制订;攻读硕士学位留学生的个人培养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制订;跨专业或同等学力研究生需根据导师意见补修大学本科主干课程2-3门。
2018年浙江海洋大学组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个人信息填报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