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学科竞赛条件的新生,需在2018年8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材料包括:《浙江海洋大学2018级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高考准考证复印件和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注明集体项目或个人项目,须加盖毕业高中印章)。其他满足新生奖学金获奖条件的,由招生就业指导处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结果直接遴选,提出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议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审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公示。
2018年浙江海洋大学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节选)新生奖学金获得者的其他待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