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考折算满分为400分(学业水平测试5门科目成绩换算后分值之和),由语文、英语、技术、数学、自选科目组成。其中,语文、英语、技术科目(往届生由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目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三门科目各科满分100分;数学科目满分50分;自选科目满分50分,自选科目由学校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成绩优的一门,考生需在规定的查分时间核对折算成绩(普高招生考生换算后折算成值于4月24日在学校招生网公布)。换算如下表所示:
等第科目A CDE语文/英语/技术(信息和通用)数学/自选科目
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第、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职业技能理论知识成绩均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为准,并计入总分;考生从外省转入浙江省的学考成绩,我校仅认可已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成绩(外省学考成绩认定载止时间4月15日16:00整)。
1.普高招生考生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1)普高招生考生综合成绩(满分620分)=学考折算满分400分×0.75+综合测评满分320分(面试300分+素质特长项20分);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综合成绩(满分620分)=职业技能考试满分300分(操作考试成绩+理论知识成绩)+综合测评满分320分(笔试60分+面试240分+素质特长项20分)。
(3)各专业综合测评满分:
1.普高招生考生满分320分:面试满分300分+素质特长项满分20分;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满分320分:笔试(笔试科目语文50分、时事政治10分)满分60分+面试满分240分+素质特长项满分20分。
2.综合测评时间:
(1)普高招生考生测评时间:2018年4月22日(周日上午)。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测评时间:笔试:2018年4月22日(周日上午);面试:2018年4月22日(周日上午)。
(3)测评地点: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内。
3.综合测评:面试,主要考察学生专业认知、语言表达、专业潜质、操作技能、素质特长等内容。测评办法详见各专业测试细则(在本校招生网站于考前20日公布)。
4.面试按照考生抽签序号由专家考评组对考生逐一面试。学院按照招生专业成立综合素质测试考评组,考评组由5-7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组成,考评人员在学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库成员数不少于考评人员数的3倍,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专家库成员数的三分之一,考评组根据测试方案对考生进行逐个测试,并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实行全程录像。
5.综合测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6.素质特长项。凡在高中段学习期间获得的,在2018年4月15日前将记分证书原件电子照片、素质特长记分申请表填好并由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拍照发送至@***邮箱,纸质材料请于4月15日前通过邮政EMS(时间以邮戳为准)邮寄至我校,现场确认时查验证书原件。取得获奖证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书原件给工作人员查验的,且符合下列项目要求的,可获得相应分值。逾期提交证书等相关材料者不予受理。
项目等级分值备注全国行业职业技能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20分限国家相关部委组织的项目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一等奖20分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中等职业技能大赛地市级一、二、三等奖3分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职业技能证书高级工及以上3分限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且与报考专业相关证书体育国家等级运动员一级20分 国家等级运动员二级6分国家级比赛前三名10分限体育、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项目(团体项目限主力队员)国家级比赛前八名、省级前三名6分省级比赛第四到八名、地市级前三名3分文艺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20分限宣传、文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声乐、乐器、舞蹈、小品、戏曲、演讲、辩论、写作等项目省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10分地市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3分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20分限政府部门组织的学科或科技创新竞赛省级一、二、三等奖10分地市级一、二、三等奖3分荣誉称号国家级6分限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等
同时符合上述多个条件者,同一项目取高分;不同项目分值可累计,高不超过20分。无符合条件者素质特长项分值为零分。考生素质特长项在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有效。
2018年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提前招生所有专业满分620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