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yz.***.cn,教育网网址:yz.***)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专业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
(4)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5)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
1、录取工作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全国省级招办联合办公会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应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要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定向就业硕士生在录取前签订合同。一志愿报考全日制考生的考生调剂至非全日制专业,在复试前须签订《知情同意书》。
5、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学校安排体检时间如下:3月27日上午8点至11点,下午1点半至3点半,朝晖校区医院;3月28日上午8点至11点,下午1点半至3点半,屏峰校区医院。体检请带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并在体检单上务必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否则会影响体检结果。无须空腹,无须带体检表。体检费为60元。另其他时间段校医院不再安排体检,需要体检的考生请至省人民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由学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