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人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人原则上主要面向我校2016、2017级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大学生。
2.创新训练项目采取团队或个人形式申报,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申报项目的主持人仅限1人,每个团队人数(含主持人在内)不超过5人。
3.项目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参与)两个(含)以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申报人同期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仅限1项。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参与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参加新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主要参加人员也不得因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
4.已主持2016年度和2017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2018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已主持2017年度省新苗项目不能申报2018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5.项目申报人需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项目过程记录和总结报告。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创新训练项目应基于实际问题研究与社会企业需求相结合,可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相结合。
6.每个申报项目均应有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团队指导教师由1-2人组成,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需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指导教师同年限指导1个“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7.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各项目研究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等中期检查材料,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以保证项目实施的完成。创业实践类项目的实践周期可适当延长,申报时需要有完善的商业策划书,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8.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内容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9.学校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申报项目。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审核各项目组申报资格,如在公示期内被举报并核实,将取消项目组申报资格。
2018年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启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管理和相关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