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和教务处负责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管理,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进行具体实施与指导,校“学生国创团”负责项目的跟踪、调研、监督。
2.凡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团队成员须服从教务处和校学生国创团的管理,积极参加学生国创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3.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旦立项,负责人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立项后应做好训练项目研究情况记录,每个项目每月至少一次登录“竞赛&创新活动网”记录训练项目研究情况,该记录作为中期检查和验收的必要材料。过程管理纳入创新创业中期检查和验收结题考核中。
4.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后所在学院及相关单位应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提供实验场地、设备仪器等必要的支撑保障条件。
5.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通过验收通过后可申请创新学分,研究成果也可替代部分与专业教学相近的实验或实践课程学分和毕业论文(设计)。
6.如发现立项项目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消其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的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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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培训 | 石家庄铁路技校 | 10天 | -- |
创业管理 | 中山职业技术学校 | -- | -- |
创业培训 | 赤峰市第一职业中专 | -- | -- |
创业培训 | 湖南省常德市计算机职业培训学校 | 创办、管理、改善你的企业 (全免费/10天) (武陵区劳动局主办,可申请8-30万免息贷款) | -- |
创业管理 | 上海商业金融专修学院 | -- | -- |
创业管理 | 黑龙江职业学院 | -- | -- |
2018年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启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管理和相关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