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团组织关系:凭县以上党、团机关转接手续办理。浙江省内学生党员无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直接转入浙江工商大学XX学院(填被录取的学院);浙江省外学生党员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处:浙江工商大学XX学院。团员均转至共青团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
2.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释义》第三十八条:“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入学时可以凭新生录取通知书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口自愿迁往学校后,在学期间,除退学、转学外户口一律不得迁出”。请同学们慎重决定是否将户口迁往学校。户口迁移证签发的日期应在2018年9月6日之前,并确保户口迁移证上交学校时在有效期内。2018年9月6日后一律停止新生户口迁入学校。户口迁移证的字迹必须清晰可辨认并必须盖有当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出生地及籍贯不能为空并且必须注明到二级市、县(如:上海市静安区,浙江省宁波市);不能有手工涂改的痕迹。户口迁移地址为:下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教工路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49号浙江工商大学。入学报到后一周内将户口迁移证、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一张一寸照片(按身份证照片要求),反面用圆珠笔写上名字。迁移证右上角注明在用的手机号码(准备要换号码的请留父母手机号码)。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同一张A4纸上)附在迁移证后面,收齐后交到学校保卫处统一办理落户手续。在迁出户口前核实自己户口的真实合法性,严禁假冒他人身份信息或者使用假户口,一旦查实,将取消学籍并从严处理。
3.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6张(不包括身份证照片)。
5.《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学生管理”一栏下载此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和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公章,入学后将此表交给辅导员。
6.《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婚姻状况调查表》。女生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学生管理”一栏下载此表,按要求填写并到计生部门开具证明。入学后将此表交给辅导员。
2018年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书发放及入学报到新生入学须携带如下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