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录取规则,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3的比例确定“备录(含顺序号)”名单(遇该专业备录人数不足计划数的3倍时,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备录名单);并将考生录取情况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状态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
2018年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确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