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办法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20日。
3.报名网址: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报名并网上支付考试费用。
4.符合文化联合测试免试政策的考生只需网上报名,不需要网上支付考试费。
5.符合相关录取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将本简章对应条款要求的材料的扫描件,通过E_MAIL发送至@***,请备注“提前招生加分材料”,面试时须带原件复核,并由学校审核后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阅审核结果。
6.网上报名流程: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付费确认提交(符合文化联合测试免试政策的考生填报后只需确认即可,不需支付费用)。
7.我校将于2018年2月25日前对所有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二)志愿填报
考生报名时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多填无效。艺术类考生如高考报名已兼报文、理科则可填报文理兼招专业。凡报考我校考生(含申请调剂考生)原则上按照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三)考核办法
不符合免试的考生须参加3月19日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学校采取“文化联合测试+职业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录取。
1.考核内容:
(1)文化联合测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
(2)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形式为面试,具体内容由学校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
2.考核分值:文化联合测试科目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算入总分:A级95分,B级80分,C级65分,D级50分;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200分。
3.考核日程及地点安排:
时间内容地点2018年3月17日-3月18日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补考(未合格科目)考生所属省辖市测试考点2018年3月19日语文、数学、外语文化联合测试考生所属省辖市测试考点2018年4月14日-4月15日职业综合素质测试(面试)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4月25日前网上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4月27日公布未完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省教育考试院2018年4月28日上午9:00至12:00考生网上申请调剂省教育考试院2018年4月29日网上公布拟调剂录取考生名单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注:面试具体安排提前公布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cn/),请考生注意提前查询或咨询。
4.文化联合测试免试政策
除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合格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省文化联测,经我校面试合格,优先保证就读专业:
(1)高中阶段获得县(区)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荣誉;
(2)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达到4B1合格、1A3C1合格以上(该项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要自行准备证明材料);
(3)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水平;
(4)艺术特长生:音乐类考级六级以上证书(含六级);舞蹈六级(含六级)或市级以上舞蹈大赛三等奖以上名次(含三等奖)。
申请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已办理2018年高考报名手续,并登录省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网站成功进行了网上报名。经学校资格审核确认后,统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综合素质测试。考核通过后的考生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5.凡未达到文化联合测试免试政策的考生,在参加全省语文、数学、外语文化联合测试后体检合格,需再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四)职业综合素质测试现场确认
1.免收报名考核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2.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提前招生报名信息表》的上报学校联;
(3)申请政策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五)录取原则及说明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改制提前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总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分+加分,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英语成绩依次排序。
1.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综合考虑。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按教育部规定,参加高职提前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填报志愿。
3.新生入学后,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六)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的镇江高专2018年提前招生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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