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符合新生奖学金申请资格的新生,在入学报到后两周内根据学院发布的申报通知,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新生奖学金申请表》上报至各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将各类新生奖学金申请表、汇总名单报招生就业处和学生处。
2、招生就业处和学工部对申报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按照获奖条件,提出新生奖学金各等次名单并进行公示。
3、学校对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进行审议、确定、公布,学生处负责颁发奖学金、荣誉证书;各二级学校将学生获奖情况存入学生档案。
4、对已获新生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或中途退学,或受学院处分的,学院将取消其已获得的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获新生奖学金的学生,可继续参评其它各类奖学金。
2018年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