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根据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录取时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1:1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按1:3比例确定“备录取考生”。学院一轮录取结束后,不足计划根据备录顺序递补。
2、普高招生考生可报考至多两个专业(普高招生考生报考需要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专业限报一个专业);单独考试招生考生限报一个专业。专业兼报的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若专业兼报考生同时被两个专业拟录取或备录取,则默认以专业志愿填报顺序进行拟录取或备录取。(我校只能被一个专业拟录取或备录)
3、若考生总分相同时,普高招生考生以素质特长、高中学考成绩、职业素养机试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则以素质特长、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文化素质机试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以上成绩仍相同,普高招生考生以学考语文、数学、外语等第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以文化素质测试中的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报考艺术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中韩合作)(人物形象设计专业)、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表演艺术(音乐)、表演艺术(舞蹈)、服装表演(时装表演与营销)专业的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格线为满分的(含)70%,低于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5、若某专业招生计划数多于实际报考考生人数的情况时,则该专业按实际报考考生人数85%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小数点四舍五入计算),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6、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学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未按章程规定参加相应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018年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