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74-86329805。
2、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按教育部令第36号文件中的具体条款规定:“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3、考生所在高中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 受限考生(含科类、身体健康要求等各类限制)未正确报考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按国家相关规定以作弊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关规定处理。
5、高职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平”原则。对违反提前招生有关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八、咨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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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