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引进单位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并公布资助结果。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请于10月19日至11月5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www.***),进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按照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同时,请于11月5日前将《“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表》(中文或英文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报送各所在学院(系)人事科审核。
证明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明、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申报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二)各学院(系)人事科审核后,于11月6日前将材料交到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紫金港校区东3-104-8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人事处汇总、审核申请材料,在《申报表》(中文或英文纸质材料)中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登录“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完成电子材料的审核;同时在线生成《“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汇总表》,并在截止日前与纸质申请材料一并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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