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和初选。项目招生委员会根据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专业背景、成绩单、个人陈述、学术成果和专家推荐信等进行初选,遴选出进入面试的申请者名单。面试通知和具体要求将于4月29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同时在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浙江西湖高等研究院网站发布;未进入面试者恕不另行通知。
2.面试考核。招生委员会分领域组织面试小组,对申请者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道德品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初步名单。面试时间为2018年5月上旬。申请者参加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件和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
3.确定录取意向。面试结束一周内,项目招生委员会向拟录取申请者发出通知。接到初步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须慎重考虑,并在接到通知3日内决定是否接受录取,接受录取的应签订录取意向书。签订录取意向书的申请者被正式录取后应按时入学。
4.公示。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对本项目拟录取初步名单进行审核,通过后在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浙江西湖高等研究院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复审和录取。公示期间,项目招生委员会对申请者情况进行复审(包括政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复审合格者予以录取,并于2018年6月由浙江大学和浙江西湖高等研究院分别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8年浙江大学-浙江西湖高等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4月3日更新)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