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的录取根据申请材料、笔试和面试三方面综合考虑,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导师签字确认,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复审,拟录取名单经公示,且对拟录取考生进行政治审查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本实施方案由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2017年11月
2018年浙江大学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拟录取名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