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研究生招生与培养领导小组负责初审。研究生招生与培养领导小组设组长和副组长各1名,秘书1名。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思政工作的领导担任,组员由各研究生培养方向负责人或研究所分管研究生所长担任,根据申请人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和政治思想表现、综合能力、专家推荐以及博士期间的科研工作计划等,在报考导师建议名单的基础上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以及初审通过人员的外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考核方式将于2018年1月在药学院网站公布。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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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 | -- |
药学 | 山东省莱阳市卫生学校 | 5--3--2 | -- |
药学 | 玉林市卫生学校 | 三年 | -- |
药学 | 深圳比格威职业培训中心 | 2.5――5年 | -- |
药学 | 大田东南职业培训学校 | 3年 | -- |
药学 | 长春市芳竹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 2.5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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