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将根据各学科单位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评审专家小组”,评审专家小组设组长和副组长各1名,秘书1名。专家组组长由各学科单位负责人担任。根据申请人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和政治思想表现、综合能力、专家推荐以及博士期间的科研工作计划等,对每一名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是否进入复试。初审结果1月初将在医学院网站公布。
2018年浙江大学医学院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方案初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