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省内转入:请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网上转接,目标党组织为院级党委:中共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因新生入学还未知分配党支部,不允许目标党组织填写党支部名称。
2、由省外转入(包括安徽省):请按照原先的要求,先开具纸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其中,安徽省的请同步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网上转接,目标党组织为院级党委。并在纸质介绍信上,写上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在网上生成的唯一码。
5.学院通讯地址(仅供通讯使用,非答疑热线):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楼A-345,邮编:310058,单位名称: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收件人:金老师,办公电话:0571-88206426。(信息反馈、疑问咨询联系人方式:孙老师,电话:, 邹老师,电话:)
6.为做好研究生新生调档政审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的发放工作,请按以下要求配合学院做好个人调档函、通知书领取方式及通讯信息的登记工作:
(1)本学院(浙大建工学院)的新生由学院统一调档政审,并自行领取录取通知书等材料,不用登记以下信息;
(2)外单位(含浙大其他院系)的新生请在4月20日前登记个人相关信息;提交后如需变更,请及时和负责同学电话联系;
(3)学院拟于4月30日左右寄发调档政审函,根据往年安排预计在6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请注意查收。
信息反馈、疑问咨询联系人:
孙老师,电话:,邮箱:@***
邹老师,电话:,邮箱:@***
调档函、通知书领取方式及通讯信息登记请点击一下链接或扫描图片二维码:https://wj.***/s/1981791/511f
以上请相互转告,如有问题请及时和学院联系。
7.后续相关通知学院将会第一时间在院网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政审调档操作过程中问题汇总,请关注 “浙大建工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了解。
8.各位建工学院2018级研究生(不包含工程师学院和正在进行复试的博士生):
为方便联系,加强交流,请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18级研究生扫描下方二维码进QQ。定期管理员会审核入群,请耐心等候。进群须知:
(1)通过身份核验:入群申请请备注,格式如下:18-岩土硕-张三(不备注真实姓名专业的不予以入群许可),进群后请自行修改备注,格式同上,不予修改的管理员会及时清除出群。
(2)在QQ群中请文明交流,不要在官方群中随意散布不实言论及张贴广告等。
9.各位2018级研究生(除统考博士):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排,现针对报考我院的2018级研究生组织调档函寄发工作。各位考生可自行下载附件调档函寄发清单,根据通讯信息填写的领取方式接收调档函,自行填写档案管理单位名称,并转交至档案管理单位:
(1)选择“自取”或“其它”的考生,请于5月2日起前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45金老师处,自行领取或找人代领;
(2)选择“顺丰到付”的考生,请自行关注寄发清单内对应的单号,做好调档函的追踪工作,免试直博、免试硕士的寄发清单于4月25日公布,统考硕士的寄发清单于4月30日左右公布,请考生耐心等待;
(3)除本校建工学院的考生外,如有考生姓名不在寄发清单内的,请及时联系负责老师(孙老师,电话:,邹老师,电话:)。
(4)统考博士的调档函后期将统一寄发,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待,以上请相互转告,如有问题请及时和学院联系。
附件1:2018级研究生调档函自行(代领)领取名单.xlsx
附件2:2018级免试研究生调档函寄送名单.xlsx
附件3:2018级统考硕士调档函寄送名单.xlsx (5月2日挂出)
10.各位2018级统考博士、工程博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排,现针对报考我院的2018级统考博士、工程博士研究生组织政审调档工作。
(1)请各位考生参照通知1-5要求自行下载新生政审表,并按照1-5要求于5月31日前送至建工学院学工办金老师处;
(2)请各位考生于5月25日前在通知6的链接或二维码下登记通讯信息,并尽快加入2018浙大建工学院新生群;
(3)学院将于5月31日前寄送调档函并公布调档函寄送的详细信息,届时请关注院网及新生群通知;
(4)调档函领取方式选择“自取”或“其它”的考生,请于6月1日起前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45金老师处,自行领取或找人代领;
(5)选择“顺丰到付”的考生,请自行关注寄发清单内对应的单号,做好调档函的追踪工作,寄发清单于5月31日左右公布,请考生耐心等待;
(6)以上请相互转告,如有问题请及时和学院联系。(孙老师,电话:,邹老师,电话:)。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含免试生)调档党组织关系转移的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