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完规定课程同时修满规定学分,考试合格者,颁发《浙江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习班结业证书》,证书加盖钢印、红印、校长印,统一编号。
2、取得《浙江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习班结业证书》,通过全国五月份同等学力申硕统考后,可向浙江大学申请进入硕士学位论文阶段,完成学院的相关规定并通过论文答辩即可授予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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