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志愿填报:高考出分后,考生须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在高考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次填报浙江大学院校志愿及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具体填报方式以上海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2.面试:
1)面试名单确定:依据高考投档成绩排位从高到低排序及第一专业志愿(以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为准),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5比例确定入围浙江大学综合评价招生面试考生名单(末位高考同分同专业考生都予以投档)。
2)面试形式:面试以学院为单位组成工科和生物医学两个面试类别,面试采用多对多的形式,重点考察学生的科学精神、专业意向、跨文化交流能力、创新素质及综合素养。
3.面试相关事宜安排: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新公告。面试结果将在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并报上海考试院备案。
2018年浙江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志愿填报与选拔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