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籍迁入自愿,报到时不迁入的,读研期间不再迁入;
2.迁往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的详细地址为: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邮编310058
浙江大学玉泉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 邮编310027
浙江大学西溪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 邮编310028
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258号 邮编310020
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51号 邮编310008
浙江大学舟山校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浙大路1号, 邮编316021
注: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的户口迁移事宜,详见工程师学院网站通知。
3.《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姓名一致;
4.籍贯、出生地必须明确到“××省××市”或者“××省××县”;
5.迁移原因为“大中专招生”;
6.需盖有“××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注:户口迁移证上的时间从迁出到学校落户均为有效,迁移证上时间不影响落户。
2018年浙江大学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户口迁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