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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大学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户口迁移

2018年浙江大学关于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的通知户口迁移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0 14:00:00 解决时间:2018-06-21 19:03

满意答案

(一)户口迁移

1.户籍迁入自愿,报到时不迁入的,读研期间不再迁入;

2.迁往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的详细地址为: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邮编310058

浙江大学玉泉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 邮编310027

浙江大学西溪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 邮编310028

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258号 邮编310020

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51号 邮编310008

浙江大学舟山校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浙大路1号, 邮编316021

注: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的户口迁移事宜,详见工程师学院网站通知。

3.《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姓名一致;

4.籍贯、出生地必须明确到“××省××市”或者“××省××县”;

5.迁移原因为“大中专招生”;

6.需盖有“××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注:户口迁移证上的时间从迁出到学校落户均为有效,迁移证上时间不影响落户。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6-21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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