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学校原则上不招收定向培养的在职博士生(不包括专业学位及国家专项计划博士生:报考专业学位者,需经所报考学院(系)研究生科审核同意;报考国家专项计划者,需由相关部门审核同意)。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学科代码前四位1051 及1052)者,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报考教育博士(学科代码前四位0451)者,必须符合相关学科招生目录备注条件。
2018年浙江大学浙江大学普通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报考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