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4.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在500分以上(教育博士需在480分(含)以上),分数3年内有效。
(2)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考试,成绩需达到以下标准:雅思(学术类)6.5分(3年内有效),托福95分(3年内有效)。
(3)英语专业的考生,需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含)以上。
(4)少民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和小语种等考生,需参加学校外语水平测试且达到复试要求。
5. 具有一定研究能力,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或以上级别)期刊公开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6.学术型博士在读期间必须能够全学习,不计划招收在职生。
7. 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人员须符合国家和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的规定,一般应为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校管理人员(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教育机构、培训学校工作人员和高校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学位;一般应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2018年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