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博士申请者由教育学院统一进行基本条件审查。基本条件审查合格者,提交各学科/领域进行初审。按学科/领域组织设置初审委员会(由相关学科领域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担任,至少5人),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匿名评审,着重考察考生的学术背景、研究经验、学术潜能、学术伦理、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通过初审人数充足的情况下,各专业/领域按不低于1:3(即录取名额:复试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阶段复试考核名单,审核结果将在教育学院网站公布。
2018年浙江大学教育博士Ed.D(第二批)招生报名初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