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学科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书》,经导师推荐向学院提出,学院负责组织有关学科专家进行评审,经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初选获奖名单,并在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处。
2.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的获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进行不少于1周的公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招生处提出书面申诉,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通知学院。
3.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发布获奖者名单。
4.研究生院给及时注册的获奖者一次性发放奖学金,完成奖金发放工作。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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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 玉环县坎门文技校 | 2―4年 | -- |
经济学 | 南宁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 两年半 | -- |
经济学 | 云南省曲靖市农业学校 | 2.5年 | -- |
经济学 | 宁波海曙飞越教育培训学校 | 2.5-5 年 | -- |
经济学 | 奔腾电脑学校 | -- | |
经济学 | 广东省水产学校 | 3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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