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成功后,在2017年12月25日之前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大学化学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生信息登记表;
(2)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须授课单位盖章);
(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递交学生证)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迟可在全校外国语统考之前提交);
(5)2封包括报考导师在内的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
(6)已发表SCI论文的全文,或录用论文接收函和在线发表论文全文,以及影响因子检索证明(迟可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7)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
(8)个人陈述,包括个人详细经历,博士阶段拟开展科研计划和学习目标,以及职业规划等内容。
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纸质申请材料,上述材料提交后,将不再退回。
电子版“信息登记表”发到邮箱huangzhenzhen@***.cn。根据情况,化学系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请于每年通知的规定日期前递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邮寄地址(请使用EMS或顺丰快递):
浙江省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化学系教八501;邮编:310027;联系人:黄珍珍(联系电话:0571-87951352;电子邮箱:huangzhenzhen@***.cn)
2018年浙江大学化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管理申请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