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
凡申请报考浙江大学化学系普通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根据报考当年浙江大学普通博士生招考工作的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大学博士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请考生及时关注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向浙江大学研招办咨询:yjsy-zsb2@***.cn
2、材料提交
报名成功后,在2017年12月25日之前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大学化学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生信息登记表;
(2)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须授课单位盖章);
(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递交学生证)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迟可在全校外国语统考之前提交);
(5)2封包括报考导师在内的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
(6)已发表SCI论文的全文,或录用论文接收函和在线发表论文全文,以及影响因子检索证明(迟可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7)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
(8)个人陈述,包括个人详细经历,博士阶段拟开展科研计划和学习目标,以及职业规划等内容。
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纸质申请材料,上述材料提交后,将不再退回。
电子版“信息登记表”发到邮箱huangzhenzhen@***.cn。根据情况,化学系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请于每年通知的规定日期前递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邮寄地址(请使用EMS或顺丰快递):
浙江省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化学系教八501;邮编:310027;联系人:黄珍珍(联系电话:0571-87951352;电子邮箱:huangzhenzhen@***.cn)
3、系内初审
化学系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等进行初审,对申请人给出初审意见。初审结果将在化学系中文网公示。初审通过者可进入考核阶段(其中外语须参加学校组织等外语考试的考生,需先参加外语考试且成绩符合学校要求)。
4、报考资格审查
由研究生院招生处对符合申请资格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得进入后续考核阶段。
5、学术创新能力考核
化学系组织成立不少于5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的学术能力考核工作小组,包括笔试命题小组和面试专家小组,对考生的培养潜力与学术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
笔试命题小组对笔试成绩负责。笔试科目即专业基础课科目。
面试专家小组对面试成绩负责。面试小组须对每一名面试学生在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做出评价。
复试成绩=4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
笔试或面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化学系将结合复试成绩和招生名额,遵照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审批。
2018年浙江大学化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管理申请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