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差额复试,各学科根据上线生源情况差额比例控制在1.2-1.5,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校基本要求之上,划定复试分数线。
(2)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已经复试过的免试推荐生不再复试)。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复试工作为“阳光工程”。
(4)学院纪委将安排人员到各复试点巡查。
2018年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硕士研究生录取复试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