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行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时,务必认真填写检查后再提交打印;提交打印后将在申请表右下角生成条形码,如有修改再次打印条形码将变化,因此纸质材料提交后不能再进行网上修改。
2、请各位申请人务必准备完整规范的申请材料,本人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学校以在规定时间所收到合格纸质材料为依据进行推荐,未收到材料将不予推荐。
3、若留学基金委有更新的通知,学校将按照新通知精神处理有关事宜。
4、各位申请人可加入浙大2018国家公派QQ群以方便交流,群号,请以“姓名+派出国别+派出学校”命名。
咨询电话:0571-88981407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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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1、1.联合培养博士申请人收取材料时间安排表.doc
2、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国内导师推荐信.doc
3、3.单位推荐意见表后台填报.docx
4、4.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表头.docx
5、5.高水平项目需提交的材料清单.doc
6、6.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doc
7、7.艺术类项目申请材料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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