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推荐意见表的表头请按照附件4填写,表格1、2、3项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整,其中第3项单位推荐意见在相应院系出具,并于3月29日前将单位推荐意见的后台填报内容(见附件3)填写完整并以本人提交材料序号+姓名+类别命名(如1.张××联培博士、1.李××攻博、1.王××攻硕等)发送至zju201801@***。
部分院系的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已扫描留存待上传留基委系统,如有修改请在提交纸质材料时当面提出。
2018年浙江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请特别注意及时准备《单位推荐意见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