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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学位研究生调剂:经考生和拟接收导师组双方同意,复试考生可调剂-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其他导师处

2018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调剂:经考生和拟接收导师组双方同意,复试考生可调剂-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其他导师处。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21 18:21:00 解决时间:2018-07-22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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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调剂:经考生和拟接收导师组双方同意,复试考生可调剂至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其他导师处。

所有考核内容保留考核记录备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7-22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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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办法(一)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60%左右,具体视终招生情况确定。(二)公开招考:40%左右。公开招考采取“申请—考核”机制,按二级学科选拔博士生。按学校规定原则上不招收定向培养的在职博士生。(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格式要求:1.纸质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以上给定顺序排列。2.电子材料要求扫描成PDF格式,按给定顺序编码存于文件夹,并压缩为一个附件发送至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孙晓红老师邮箱。电子材料文件夹名称及发送邮件标题的格式均为“姓名+报考导师+硕士毕业院校”。(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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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拟录取1.综合考核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先由光华法学院予以公布,待政审及体检完成后,提交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审核。获得核准后,在浙江大学招生网公示。2.未参加考核复试的不予录取;面试不及格及综合考核不及格的不予录取;考生的报考材料,学院不转寄其他招生单位。3.学院不保留考生入学资格,所有考生的考核成绩仅对当次招考有效。(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提交材料
(二)提交材料申请人须提交如下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1.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报考信息登记表(点击下载);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3.两封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点击下载)(密封签字,无需提交电子版);4.申(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学术能力要求
(二)学术能力要求对于所报考领域,具有学术热情,体现出一定的学术潜力及学术创新能力,原则上已取得相关研究成果。相关研究成果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或参编的学术著作,主持或参与的省部级以上课题等。(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外语要求
(三)外语要求外语水平原则上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日为入学当年的9月1日):1.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60分及以上;2.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4.入学前的五年内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5.如没有有效英语成绩,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外(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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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资格审核学院教育教学中心进行形式审查,各学科成立“资格审核小组”进行实质审查,根据申请人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综合表现、专家推荐信、以及拟攻读博士阶段的科研工作计划等,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复试名单。综合考核复试名单将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中文网站对外公布。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研究生院招生处负责或指导学院对考生进行报(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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