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试成绩、笔试各科目成绩不低于60分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综合成绩=(高分子化学成绩+高分子物理成绩)/2×40%+面试成绩×60%
以上未尽事宜,届时将以高分子系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决定为准。
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2017年11月13日
2018年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普通博士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应届生:研究生证复印件(含注册页);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