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学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对各学院复试工作进行巡视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2、各学院应成立院级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由学院相关领导、学科带头人等组成,根据国家、湖北省文件要求及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复试小组的成员进行全面培训,确保复试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保证复试质量。复试工作必须全程录像。
2018年长江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复试工作组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