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基本修业年限(学制)
基本学制3-4年,具体请咨询报考学院(系)。
2018年浙江大学港澳台博士生报考报考资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