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范围为其入围的相应报考类别中所包含的专业(类),且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填报公费招生专业考生高考总分须不低于省第一段分数线。填报工业设计(中新合作办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新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普通类提前录取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建议考生填报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时,填满符合考生选考科目的专业(类)或专业服从调剂。
普通类提前未被录取的考生,不会影响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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