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投档,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同时,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被录取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工业设计(中新合作办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新合作办学)专业不录取无志愿考生。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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