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召开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各学院(系)将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招生学科相关教师和招生导师;
4月16日前,各学院(系)如有申请破格复试者,将破格复试申请材料递交至研究生招生处;将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复试方案和实施细则报送研究生招生处,经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系)网上公示;
4月23-27日,考生体检(详见校医院网上通知);
5月10日前,学院(系)完成复试工作并上报拟录取名单;
5月20日前,完成定向考生签订协议书和全体拟录取考生的调档政审工作;
6月下旬,公示拟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各学院(系)应按本通知要求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研究生招生处联系,联系电话88981469。各单位及有关招生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质量。
浙江大学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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