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办理好之后,被录取人员凭以下材料到公派出国办公室(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405室)办理经费预支手续:
(1)有效期内的护照和签证;
(2)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原件;
(3)协议书原件一份(本人及担保人签好字);
(4)邀请函复印件一份。
材料审核通过后,学校开具借款单并授权,然后至计财处预约支取70%的奖学金生活费(为方便学生报销,打印后的预约报销单在各院系研究生科签字盖章)。资助标准见附件一(美国地区统一为1600美元/月,香港7500元人民币/月,台湾4500元人民币/月)。
签证通过后统一联系浙大接待中心票务(联系人:马建平,电话:85119038/,地址:浙大紫金港校区对面剑桥公社B座702室),办理机票事宜。如因拖延订票时间产生的额外的机票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若签证未通过,务请及时告知浙大接待中心票务,以便及时调整订票计划,也请同时通知学院(系)备案)。
2018年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星培养计划项目入选人员资助发放及派出管理说明出国(境)联合培养资助及派出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