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附1:审查要求);
2、新生档案接收;
3、各学院要填写新生报到情况汇总表(附件2),定向录取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需签订协议书(附件3)(因人事档案不能调取,本人提出签订定向就业的新生签协议书,并在新生报到情况汇总表(附件2)里备注)。对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愿意签定向就业协议,且档案不能调入学校的可与学校签订自筹经费协议,并填写《长江大学2018年拟录取博、硕士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审查表》(附件4);
4、新生填写《长江大学2018级(统招)博、硕士研究生学籍登记表》(复件5-1、5-2);
5、新生填写《2018年攻读博、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复件6-1、6-2);
6、新生四、六级过关情况统计;
7、教材领取(培养办另行通知);
8、收取户口迁移证和党、团组织关系迁移证(各学院保存);
9、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须办理延缓报到手续,延缓时间不超过两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10、放弃入学资格的新生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签字,盖章后交培养办。
2018年长江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主要工作事项新生协议书、资格审查情况交研究生院招生办(行政楼北213室,电话:8060564)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