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专业进档考生如高考总分和位次号相同,优先录取中学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高、综合素质评价高的考生。
2.其余省(直辖市、自治区)进档考生依据“专业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相同,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上海市按考生位序)择优录取,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文化总分、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即两门选测科目均为C级及以上等级),对于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
2018年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如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