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8年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成绩核算: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2018年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成绩核算: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7 11:21:00 解决时间:2018-03-29 12:22

满意答案

第十二条 成绩核算: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5%+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5分,D等计2分。我院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成绩等级,其中(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科目中取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排序中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2018-03-29 12:22

类似问题答案

2018年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成绩核算: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第十二条成绩核算: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5%+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5分,D等计2分。我院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成绩等级,其中(新高考改(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成绩核算: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第十三条成绩核算: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15%+综合测试成绩×35%+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5分,D等计2分。我院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成绩等级,其中(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科目中取(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成绩核算: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第十二条成绩核算: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5%+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5分,D等计2分。我院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成绩等级,其中(新高考改(阅读详细内容)
2022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成绩核算
第十八条成绩核算: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5分,D等计2分。我院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成绩等级,其中(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科目中取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成绩核算: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第十三条成绩核算: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15%+综合测试成绩×25%+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等计8分,C等计5分,D等计2分。我院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成绩等级,其中(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科目中取高(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成绩核算: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第十三条成绩核算: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15%+综合测试成绩×35%+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5分,D等计2分。我院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成绩等级,其中(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科目中取(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成绩核算: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第十三条成绩核算: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15%+综合测试成绩×25%+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等计8分,C等计5分,D等计2分。我院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成绩等级,其中(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科目中取高(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测试时间和地点
(1)测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18年4月21日(以具体通知为准)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