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管理下,我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院党委书记为副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统筹管理。
组长:何华珍
副组长:高燕
成员:姚红、付琼、吴玻、叶贵良
2.我院根据学科专业具体情况成立复试小组,由学术水平较高、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为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生笔试与面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笔试与面试。在面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硕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