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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和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2018年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和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31 09:56:00 解决时间:2018-12-20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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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调剂、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调剂、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并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纪检领导小组对调剂、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如有异议请致电0571-86754691。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2-20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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