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全学习全日制研究生,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按照基本学制年限发放。补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年15000元,按照10个月,1500元/月发放。
2.学校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用于支持博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按照基本学制年限,每年10000元,按照10个月,1000元/月发放。
3.“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
“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是指研究生通过校内兼职工作获得的岗位酬金,包括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助学金。
助教、助研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导师的教学、科研工作,由导师根据其教学、科研需求设置。博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学金800元/月,一学期4个月计发。
助管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各职能部门、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学生辅导员主要担任学院辅导员辅助工作,工作岗位设置由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学院协商确定。助管助学金根据18元/小时的标准,于每学期末按实际工作时间一次性计发,原则上一学期不超过120小时;学生辅导员助学金按600元/月,一年12个月计发,辅导员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不超过20个小时。
2018年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学学校助学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