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资格
1.学历资格
报名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入学考试者,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其中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向我院提供毕业中学开具的毕业证明及高一到高三上学期的成绩单正本,入学报到后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补缴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三下学期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中三年成绩单正本。
持中国内地(祖国大陆)学历的考生信息将由联招办汇集后送考生毕业中学所在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学历查验;持港澳地区学历的港澳台考生须在毕业中学所在地(香港或澳门)报名参加考试;持国外学历的考生报名时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对其学历证明材料所做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是否学历教育)。
凡持虚假学历报考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当年全国联招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取消其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并且在三年内不准参加全国联招考试或全国高考。
2.身份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报名:
(1)港澳地区考生,具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具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近4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即按一年计算,无须连续居住。年的计算规则为:自然年,或每年报名时间截止日的过去一年。两年中累计住满18个月不可直接视作两年计算,需每年单独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取得居留权的时间)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定居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的华侨,须先由同我国和华侨定居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居留权认证,再到我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办理认证。
考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内,每年全国联招报名结束后,由我省公安出入境管理局对考生身份信息进行查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也不退还报考费。
(二)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日至15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3月28日至30日(周三、周四、周五)为我省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三)我省现场确认地点
福州报名点:福州市高招办(福州市光禄坊103号2号楼5层,原福州市教育学院内,邮政编码:350001,电话:0591-83508279)
厦门报名点:厦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厦门市湖里区火炬二路269号,厦门三中旁边,邮编:361006,电话:0592-5703107。)
(四)报名方式
2018年全国联招考试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登录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cn)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需按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在网上缴付报考费(报考费每人550元人民币)。预报名后,考生需记住自己的密码,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到相关地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我省各报名点不受理委托报名确认)。
考生本人在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须缴交身份证件正副本(正本用以核对),其中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中学开具的毕业证明及高一至高三上学期的成绩单正本;往届生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中三年成绩单正本;持国外学历的考生报名时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对其学历证明材料所做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是否学历教育)。所有收取的报名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华侨考生须在广州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考试地点可以选择福州。持香港、澳门地区高中学历的港澳台考生必须在毕业中学所在地的香港或澳门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并参加考试。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福建省报名点报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