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中华女子学院2018级新生入学户口迁移须知
根据大学生户口迁移相关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北京籍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外阜可自愿选择是否迁移户口到学校。迁移户口,请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报到当日,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迁移证原件,学校收齐相关材料后报学校驻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未办理身份证或身份证丢失的学生需在当地派出所提前办理临时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须注意以下事项:
2018年中华女子学院本科新生入学报到缴费中如遇网络问题,银行已扣页面显示未扣,请勿重复缴费,学院与银行对账后进行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