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珠海市户籍的社会人员, 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报考;
(二)非珠海市户籍, 但工作关系在本市的内地社会考生, 凭单位工作证明或工作证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报考;
(三)珠海市全日制在校学生, 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报考;
(四)考生在报考现场填写《珠海市普通话水平测试(PSC)应试人报名信息表》,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
2018年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上半年珠海市普通话水平报名条件及提交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