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本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未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报考费。
1.时间:2017年11月10日-11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地点: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具体地点另行网上通知。
3.流程:考点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考生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报名表签字)→考点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须携带证件或材料:
(1)《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1份(考生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核对报名信息,并在页面底部签字)。
(2)本人二代或三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他证件无效)。
(3)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4)往届生提供户口或工作单位在京证明(报考我校“单独考试”考生除外):
具有北京市户口的往届生:必须携带户口簿或能证明户口在京的相关证明材料。
在京工作但不具有北京市户口的往届生:一般要求人事档案在北京,须携带“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原件1份,模板见附件1),该证明应由考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开具(一般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北京地区人才交流中心)。由考生所参加的考研培训机构开具的证明,一律无效。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5)未通过报名系统网上学历(或学籍)在线校验的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未通过学历(或学籍)校验的考生必读事项》),否则,不予现场确认。务必将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的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12月之后。
(6)姓名或者身份证号曾变更的考生(研究生、本科、专科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变更的),必须携带姓名变更证明或注有曾用名的户口簿、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备查。
(7)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必须携带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出具的成绩证明(样表见附件3)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8)获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必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携带《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入伍批准书》复印件1份。
(10)在校研究生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携带就读学校培养部门(校级)出具的同意其报考我校的证明原件(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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